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2016〕1号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开展此项工作。经同行专家组评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任何异议,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部提出异议,同意动态调整的硕士学位点如下:
| 学位点名称 | 学位点代码 |
拟增列 硕士学位点 | 应用经济学 | 0202 |
设计学 | 1305 |
法律硕士 | 0351 |
农业硕士 | 0951 |
拟撤销 硕士学位点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081101 |
水利水电工程 | 081504 |
软件工程 | 085212 |
食品工程 | 085231 |
联系电话:028-87720882
研究生部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