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研究生部是学校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共有四个科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位办、研究生培养科、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科。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计划、科技发展、社会需要和可能条件,研究制订学校研究生培养教育的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务以及生源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组织制定、审核、修改各学科、专业(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检查;负责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和研究生公共课程的管理;负责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教务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休、复、转、退等学籍管理;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旁听、跟读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课程学习和考试的管理工作;做好研究生导师的建设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人才引进、教师学术生涯的规划、学术梯队的建设以及各类专家的选拔与推荐工作;配合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等改善研究生的培养条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国内外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境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三、制订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牵头做好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学位条例和学生培养方案,组织评定、授予硕士、学士学位及协调解决有关学位问题;做好审定和考核研究生导师的组织工作。

  五、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有计划地加强研究生课程改革,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改革,探索研究生教育规律,更好适应经济建设与学科发展的需要,开展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积极进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科学研究与交流。

 六、协助学校统一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包括研究生创新基金)。负责研究生教育经费的规划、预算、审核和分配工作,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负责统筹全校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具体落实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各项任务,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和教育指导,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八、统筹全校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管理和研究生“助管”工作安排。

 九、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与学科、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有关的其它工作。